原来:机动车行驶证有期限吗_交通问题
车辆行驶证有时限吗
车辆行驶证有时限吗
您好!
法规规定:
各种机动车辆使用年限各自如下所示(期限到期车辆行驶证废止):
(一)小、小型出租客运汽车应用8年,中小型出租客运汽车应用10年,大中型出租客运汽车应用12年;
(二)租用载人汽车应用15年;
(三)中小型教练员载人汽车应用10年,中小型教练员载人汽车应用12年,大中型教练员载人汽车应用15年;
(四)公交车客运汽车应用13年;
(五)别的小、小型营运载人汽车应用10年,大、中小型营运载人汽车应用15年;
(六)专用型校巴应用15年;
(七)大、中小型非营运载人汽车(中大型轿车以外)采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应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及其小型装货汽车应用12年,危化品运输装货汽车应用10年,别的装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头)采用15年;
(九)有装货的功能专项作业车应用15年,无装货的功能专项作业车应用30年;
(十)全挂车、危化品运输大货车应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别的大货车应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应用12年,别的摩托应用13年。
对小、小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车汽车以外)和摩托,省、自治州、直辖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订严于以上使用年限的相关规定,但是小、小型出租客运汽车不能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能低于10年,别的摩托不能低于11年。
小、小型非营运载人汽车、大中型非营运小汽车、轮试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定。
机动车辆使用年限开始日期依照登记注册日期测算,但自从在出厂之日起超出2年没有办理申请注册登记的,依照在出厂日期测算。
听一听别人怎么说:

听一听别人怎么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要求:“ 机动车应当从登记注册之日起,按照下列限期开展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人汽车5年之内每一年检测1次;超出5年,每6个月检测1次;
(二)装货汽车和大型、中小型非营运载人汽车10年之内每一年检测1次;超出10年,每6个月检测1次;
(三)中小型、小型非营运载人汽车6年之内每2年检测1次;超出6年,每一年检测1次;超出15年,每6个月检测1次;
(四)摩托4年之内每2年检测1次;超出4年,每一年检测1次;
(五)大拖拉机和其它机动车辆每一年检测1次。
营运机动车在要求检测限期内径安全技术检验符合要求的,不会再反复开展安全技术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