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疑问:车辆购置税_什么是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应该是在我国境内购置要求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是由车辆购置附加的费用演化而成。现行标准车辆购置税法的主要标准,是以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为购置(包含选购、进口的、自产自销、赠送、得奖或者以别的方式取得并自购)应纳税额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税对象为车辆、摩托、电动车、挂斗、农用运输车,征收率为10%,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征收率。
1车辆购置税的名词解释
2车辆购置税的管理方案
3车辆购置税的计算
车辆购置税的名词解释
车辆购置税应该是在我国境内购置要求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是由车辆购置附加的费用演化而成。现行标准车辆购置税法的主要标准,是以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为购置(包含选购、进口的、自产自销、赠送、得奖或者以别的方式取得并自购)应纳税额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税对象为车辆、摩托、电动车、挂斗、农用运输车,征收率为10%,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征收率。
自用车税额计算公式:计税价格=(选购应纳税额车辆而支付给经营者的全部合同款 价外费用)×10% ,在其中计税价格没有所得税。
进口汽车税额计算公式:计税价格=(进口关税完税价 进口关税 所得税)×10%。
车辆购置税的管理方案
经营者办理纳税申报时要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所得税申报表》(见附件1,下称所得税申报表),同时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影印件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称统一发票)纳税申报联由主管税务机关存留,别的正本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倒退还经营者。
一、司机身份证件
●内地居民,给予国内《居民身份证》(含定居、暂住证明)或《居民户口簿》或士兵(含武警部队)身份证件;
●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住户,给予入关的身份证件和工作证实;
●老外,给予入关的身份证件和工作证实;
●组织架构,给予《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二、车辆价钱证实
●地区购置车辆,给予统一发票(抵扣联和纳税申报联)或合理凭据;
●进口的自购车辆,给予《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代征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中国海关《征免税证明》。
三、车辆合格证明
三、车辆合格证明
●进口的车辆,给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或《中华共和国海关监督车辆进(出)境领(销)车牌通知单》或《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
四、税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车辆购置税的计算
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0%(1.6升及以下排气量汽车减征7.5%)。计税价格针对不同状况,按照下列状况明确:
●经营者选购自购应纳税额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经营者选购应纳税额车辆而支付给经营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含所得税税金。换句话说按您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开具的价费合计金额除于(1 17%)做为计税基础,乘于10%(1.6升及以下排气量汽车购置征收率按7.5%测算)即是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
例如,消费者购买一辆10万元的国产汽车(1.6升之上),除掉所得税一部分后按10%缴税。计算方法是100000÷1.17×0.1=8547元。
2010年12月28日在下午信息,财务部和税务总局协同通告,自2011年1月1日起,并对1.6升及以下排气量汽车统一按10%的征收率征缴车辆购置税,先前购置征收率为7.5%
●经营者进口的自购车辆的应纳税额车辆的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 进口关税 所得税
●经营者自产自销、赠送、得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购车辆,计税基础由车购办参考国税总局核定的应纳税额车辆最少计税价格核准。
选购自购或是进口的自购车辆,经营者申报的计税价格小于同类型应纳税额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计税基础为国税总局核定的应纳税额车辆最少计税价格。最少计税价格就是指国税总局根据车辆制造业企业所提供的车辆市场价格并参考销售市场均值成交价核定的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
申报的计税价格小于同类型应纳税额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就是指经营者申报的车辆计税价格小于出厂价或进口的自购车辆的计税价格。
●按突发情况确定的计税基础针对进口的老车、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受损的车辆、库存量超出三年的车辆、行车8万多公里以上实验车辆、国税总局要求的其他车辆,主管税务机关依据经营者所提供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合理凭据注明的价钱明确计税价格。